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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提升学会和企事业科协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项目的通知(转)
2018-05-14 10:01   审核人: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科协《关于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实施意见》(连科协〔201715号),现就申报2018年提升学会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计划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1、服务科技创新项目。包括“科技服务站”、“首席专家(工程师)”二类子项目。其中,“科技服务站”全市拟立项15个、“首席专家(工程师)”拟立项20个。我校实行不限额申报。

2项目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及限项规定

1、“科技服务站”、“首席专家(工程师)”二类项目不得重叠申报,即在一个服务点上每个申报单位只能针对二类项目中的一类申报1个项目。

2、一位专家只能申报一项“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

3、“科技服务站”、“首席专家(工程师)”二类项目实施周期从认定生效之日起计算为期1年,实施期内项目须接受中期评估和考核验收,实施单位在中期评估时须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并接受现场抽查,在考核验收时须提交项目总结并接受相应检查。

三、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由《申报书》及附件组成,分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附件包括项目合作协议、项目相关工作及成果证明等佐证材料。纸质版《申报书》与电子版必须完全一致。《申报书》与附件合订成册,一式三份于529日前提交科技处(“科技服务站”、“首席专家”的服务对象在县区的,须经县区科协盖章确认)。

联系人:赵桂,马超;电话:8589512585895122

 

附件:1、项目申报条件

     2、项目申报书表格

 

 

 

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2018513

附件1

项目申报条件

服务科技创新项目

(一)“科技服务站”项目申报条件

1、服务站的建立切实围绕企业及基层一线发展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和迫切需求;

2、建站主体与服务对象之间签有协议,双方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3、服务站能建成为支撑当地乃至我市行业(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转移的重要平台,对同类单位的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申报条件

1、服务对象有强烈的技术需求,有一定的基础条件,发展前景好;

2、被选派的“首席专家(工程师)”个人有积极性,有明确的工作目标,提供的技术及其衍生产品科技含量高,对服务对象的发展能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3、通过双方的有效对接能够实现科研与生产的有效结合,能够在培养创新型人才以及创新型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参与双方须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等。

附件2

连云港市科协“科技服务站”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姓名

职务(职称)

电话

电子信箱

合作单位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网站

所属行业

联系人

姓名

职务(职称)

电话

电子信箱

项目简介

(项目情况、总体目标、工作任务等,可另附材料)

已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

打算

合作协议

(可另附)

申报单位意见

我会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专项资金按照规定使用,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审计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项目所在地县区科协意见

(公 章)

 

 

(签 字)

(签 字)

(公 章)

连云港市科协“首席专家(工程师)”项目申报书

委托项目名称

申报

单位

法定代表人

首席专家

(工程师)

姓名

职务(职称)

电话

电子信箱

服务

单位

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网站

所属行业

联系人

姓名

职务(职称)

电话

电子信箱

服务单位简介

(不少于300字,可另附)

专家(工程师)

工作任务

(简述服务内容与工作进展)

合作

协议

(可另附)

申报

单位

意见

我会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专项资金按照规定使用,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审计和评估,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项目

所在地

县区

科协

意见

 

 

 

 

(公 章)

 

(签 字)

(签 字)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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